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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布政使》

词语 布政使
拼音 bù zhèng shǐ 注音 ˋ ㄓㄥˋ ㄕˇ
解释 1.官名。明洪武九年(公元1376年)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。宣德后,全国府﹑州﹑县等分统于两京和十三布政使司,每司设左﹑右布政使各一人,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。后因军事需要,增设总督﹑巡抚等官,权位高于布政使。清代始正式定为督﹑抚属官 更多:https://www.bmcx.com/ ,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。康熙六年(公元1667年)后,每省设布政使一员,直隶亦设,江苏则设二员,分驻江宁﹑苏州。俗称藩司﹑藩台。参阅《续文献通考.职官.布政使司》﹑《清会典事例.吏部.官制》。
其它 “布”字典 “政”字典 “使”字典
布政使 - 布政使的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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