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
经济协作区 |
拼音 |
jīng jì xié zuò qū |
注音 |
ㄐㄧㄥ ㄐㄧˋ ㄒㄧㄝˊ ㄗㄨㄛˋ ㄑㄩ |
解释 |
中国特有的促进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之间经济协作的经济区域形式。在20世纪60年代全国划分为六大经济协作区:东北(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)、华北(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)、华东(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)、中南(河南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)、西南(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)、西北(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新疆) 更多:https://www.bmcx.com/ 。台湾省及香港、澳门未包括在内。 |
其它 |
“经”字典 “济”字典 “协”字典 “作”字典 “区”字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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