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 |
社会主义法制 |
拼音 |
shè huì zhǔ yì fǎ zhì |
注音 |
ㄕㄜˋ ㄏㄨㄟˋ ㄓㄨˇ ㄧˋ ㄈㄚˇ ㄓˋ |
解释 |
通常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,或者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、法律化。社会主义法制是在打碎旧的国家机器、废除旧的法制体系的基础上建立的。代表了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意志。包括立法、执法、守法三个方面,要求做到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 更多:https://www.bmcx.com/ 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”。其基本原则主要有社会主义民主,法律由国家统一制定和实施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。 |
其它 |
“社”字典 “会”字典 “主”字典 “义”字典 “法”字典 “制”字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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